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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23-03-20 17:0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全体参训学员全面学习、全面理解、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的强大力量,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所在党支部支委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学院、书院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单位培训,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教辅单位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可与学院结合进行)。

三、培训时间

3月24日前各分党校制定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报党委组织部。学习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4学时。各分党校要结合实际,注意与发展对象培训做好衔接,自行安排培训时间。本期培训应于4月9日前结束。

四、培训内容

培训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学习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性修养重要论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教育、党员入党程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将党性教育贯穿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全过程。

(一)专题讲授(14学时)

以线下授课方式进行,可采取课堂教学、研讨教学、体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开展对《党的性质》《最高理想和根本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历史》《党的组织纪律和作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大学生入党须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学习。

(二)自学研读(2学时)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利用学习强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学习平台的在线教学资源,采取集中观看、线下自学等方式,组织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指定学习任务。参考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等。

在自学研读基础上,每位学员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笔记。

(三)讨论交流(2学时)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史”、党的作风纪律、党的宗教政策、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知识、发展党员的规定及程序等为主要内容,自拟讨论交流题目。

(四)音像教学2学时)

线下集中观看党史教育纪录片、政论片等视频资料。

(五)社会实践(2学时)

围绕学校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结合继承发扬红旗渠精神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六)理论结业考试2学时)

结业考试暂定于4月6日进行,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培训考核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占70%,考勤记录占20%,学习笔记占10%。培训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鉴定表》并存档。

凡存在以下行为者,一律不得结业:

1.无故缺勤一次;

2.累计请假两次及以上;

3.未按时上交学习笔记;

4.结业考试作弊或成绩不及格。

六、工作要求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充分准备,严格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1.格执行授课计划。按照培训内容要求合理制定方案,认真研究设计教学环节。

2.抓培训日常管理。指派专人担任班主任,做好教学环节及开班、结业典礼等日常管理工作;参训学员要明确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参训,做好笔记。

3.严保学习质量效果。专题讲授原则上由各党委(分党校)书记、副书记、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承担,定期组织开展研讨学习,集体备课。

4.严密组织结业考核。各分党校要加强考勤管理和学习笔记考核,加强对结业鉴定表所填内容的审核,严格按照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组织理论结业考试。

5.严格报送备案材料培训计划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见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将《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见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由党委组织部予以认定。

培训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备案表》及《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的电子版请于3月2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zb@hnuahe.edu.cn,纸质版请送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10室。

联系人:张晨景     联系电话:63515140。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备案表

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3.2023年第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


附件【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成绩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备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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