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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1-11-01 16:5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校组〔2019〕4号)等有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帮助他们进一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举办2021年第二期(总第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结业,且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拟于近期发展入党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二、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11月11日。开班典礼和集中专题讲授集中在116全天进行,利用现场讲授和网络直播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授课地点分别在三个校区同时进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国史、党规党纪、时政热点、党性教育等内容。

2.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授、课外自学、讨论交流、撰写结业报告等多种形式,培训班分龙子湖校区、英才校区、北林校区3个班进行,共计24学时。其中专题讲授8个学时由学校党校组织实施;另外16个学时由各学院分党校组织开展,具体方案由各分党校拟定,报学校党校审核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考核由两部分构成:结业报告占60%;平时表现占40%,主要考察出勤、纪律和课堂表现等。各项均符合要求者准予结业,颁发由学校党校统一印发的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强化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向全体发展对象传达培训班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培训中的相关环节进行指导并积极提供支持。培训期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需选派一名辅导员老师到场,作为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学员的组织、考勤等工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随《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一同报送)。

2.严明纪律。参训学员要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认真研读相关资料。培训期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同时要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

3.认真研讨。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分组讨论,做好现场指导和记录。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和规定题目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结业报告,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审阅,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作为培养依据。

六、组织报名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11月3日(周三)前认真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含电子版),并由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10室。党员发展对象汇总信息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整。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芸,电子邮箱:dwzztzb@163.com,联系电话:63515140,18538308886.

附件:《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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