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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0-10-08 16:18 刘芸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校组〔2019〕4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党性修养,帮助他们进一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举办2020年第一期(总第3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结业,且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拟于近期发展入党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二、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10月25日。开班典礼和集中专题讲授集中在10月18日全天进行,利用现场讲授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授课地点分别在龙子湖校区图书馆1楼报告厅、英才校区学术报告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

2.培训方式采取专题讲授、课外自学、讨论交流、撰写结业报告等多种形式,培训班分龙子湖校区(含北林校区)、英才校区2个班进行,共计24学时。其中专题讲授8个学时由学校党校组织实施,另外16个学时由各学院分党校组织开展。自学及讨论交流、撰写结业报告等环节的具体方案,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拟定,报党校审核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为提高分校区办班质量,本期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分别由动物科技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承担。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考核由两部分构成:结业报告占60%;平时表现占40%,主要考察出勤、纪律和课堂表现等。各项均符合要求者准予结业,颁发由学校党校统一印发的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协助学校党校做好有关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向支部全体发展对象传达培训班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培训中的相关环节进行指导并积极提供支持。要以各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指定专人担任学习小组组长,负责考勤记录、组织讨论等工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2.严明纪律。参训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认真研读相关资料,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关闭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

3.认真研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开展分组讨论。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现场指导和记录。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结合学习培训和研讨交流内容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审阅,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作为培养依据。

六、组织报名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请于10月13日(周二)前认真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并由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含电子版)。党员发展对象汇总信息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整。

龙子湖校区(含北林校区)报名地址:一号教学楼221室,联系人:张粟老师,电子邮箱:2825848080@qq.com,联系电话:86176313。

英才校区报名地址:教学办公楼L305室,联系人:刘佳楠老师,电子邮箱:261517077@qq.com,联系电话:15136250096。

附件:《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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