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到我校工作满2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对乡村振兴急需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详见附件3。博士服务团挂职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党组织推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选派条件、专业需求和人才队伍实际,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填写《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1)、《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扫描成PDF电子文档)。请于9月17日下午4:00前将以上电子文档发至邮箱dwzztzb@163.com。
(二)确定挂职人选
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总支推荐的挂职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经学校研究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组织省辖市委组织部、派入单位与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开展意向性对接,统筹研究确定选派人选和岗位。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岗位,原享受的各项待遇不变,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同样对待。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挂职服务期满,仍回原岗位工作。
联系人:仝颖凯 联系电话:18037865081
附件:1.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
2.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21年度博士服务团需求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