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组织科、干部科、党校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科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做好基层党组织调整与设置工作;
(2)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校党代会筹备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抓好党建工作品牌的培育和创建工作;
(5)抓好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6)负责党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工作;
(7)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8)做好党建工作研究和党建工作交流;
(9)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0)负责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1)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参与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
2.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党员年度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落实好党员发展计划分配及动态调控;
(4)负责指导二级党组织党员发展对象的预审、预备党员的接收、考察和转正。
3.会同就业部门做好选调生及“村官”选拔推荐工作。
4.做好干部出国(境)、外出攻读学位的政审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度起草和综合材料撰写等工作。
6.负责组织工作相关的材料撰写,协助做好党务信息报表统计工作。
7.负责起草组织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综合性的文字材料。
8.负责上级相关单位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及归档工作。
9.负责党内刊物学习材料的征订、管理及发放。
10.负责组织部办公用品采购、经费管理及印信管理。
11.负责组织部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12.负责组织部档案管理及归档立卷上报工作。
1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科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等制度规定。
2.负责机构设置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负责校内二级机构和科级机构设置调整工作;
(2)负责校级领导班子换届及干部推荐考察工作;
(3)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及干部选任工作;
(4)负责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3.负责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1)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计划及规划;
(2)负责优秀年轻干部及省中青年干部“素质优化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管理工作。
(3)负责上级调训学员选派及挂职锻炼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
(4)协同做好学校处科级干部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
(1)负责中层干部请销假管理工作;
(2)负责省管干部及学校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工作。
(3)负责省管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及学校中层干部社团兼职审批工作。
(4)负责省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学校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工作。
(5)负责校级领导班子和校级干部年度考核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6)协助做好学校中层干部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科级及以上干部信息数据维护与统计工作。
5.负责做好干部档案相关工作。
(1)负责省管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移交及查阅工作;
(2)负责处科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移交及查阅手续审批和档案查阅工作。
(3)负责处科级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级及以上干部档案信息化等工作。
6.负责上级和相关单位有关干部工作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及归档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校办公室
1.负责党校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举办学校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干部培训班。
3.负责党校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工作。
4.负责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建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资料信息库。
6.负责党校的文件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7.负责与校外干部学院、培训基地等联络交流,拓宽培训渠道,争取培训资源。
8.做好党员干部的培训经费管理工作。
9.负责党内信息系统维护及统计、报表工作。
10.负责党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综合性的文字材料。
11.负责相关单位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及归档工作。
12.做好省管优秀专家、博士服务团的选拔推荐工作。
13.负责学校脱贫攻坚相关方面的工作。
1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