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9月18日下午在行政楼6楼会议室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戴天增同志主持。
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戴天增同志指出,组织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全体党员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问责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委看齐。随后,戴书记带领大家认真学习问责条例。
会上,仝部长明确指出组织部的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牢固树立承担意识、责任意识。在履行部门职责的过程中,结合部门实际和“两学一做”的要求,健全监督机制和履责机制。如在干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全校教工的监督;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在履行程序上高标准要求,做好对各党总支的监督。